关于公布泰安市科普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的通知

2019-12-31 14:40:5 29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建泰安市科普专家库的通知》(泰科协字〔2019〕20 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遴选及市科协评议,现公布泰安市科普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为有效发挥科普专家作用,更好地指导科普实践,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普工作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一翼。入库专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中,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入库专家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社会科普活动,每年开展一定数量的科普活动。配合做好各级组织在开展科普活动中的人才需求,建立科普专家人才的共享机制。专家在开展科普活动后,须及时将信息资料反馈至泰安市科协科普部(联系电话6991377,电子信箱kp1377@126.com),活动信息资料将作为保持专家资格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根据专家开展科普活动的次数、时长、质量以及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对不履行专家职责或在科普活动中有违法乱纪、宣扬伪科学以及其他有损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将予以警告或取消专家资格。
  四、及时更新个人信息。泰安市科普专家库主办单位将为每位入库专家颁发“泰安市科普专家”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专家如出现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及其他重要信息变动的,须及时告知市科协科普部。



  附:首批泰安市科普专家库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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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