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1-3-9 14:51:13 15435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及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科协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鲁科协发〔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科技人员爱岗敬业、投身科研、普及科学、服务发展、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挖掘宣传高层次科技人员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精益求精、引领创新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关注和支持科技工作者,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努力奋斗。

二、遴选范围

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科学普及和科技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并取得创新成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已经获得过“泰安市十大最美科技工作者”或提名奖者不再参评。

三、遴选标准

候选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专业过硬,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的科研作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所推荐候选人不仅要考量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更要突出“最美”内涵,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的科技领军人物,在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结合、推动社会进步上做出重要贡献或具有中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

创新型成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淡泊名利,事迹感人;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应用新技术或推动科技成果推 广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私奉献;

4.推动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创新发展,为公众提供优质的 科学教育和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5.创新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管理工作方法,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科普意识,热心科普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6.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和其他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技爱好者、科普志愿者等。

四、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发布、集中宣传、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1.广泛动员。3月上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各县市区、功能区、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推荐“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倾心科技、科普工作的感人事迹,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2.组织推荐。3月中旬,各县市区科协、功能区相关部门联合宣传部门、科技部门,共同遴选本地区“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2名候选人。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各有关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各推荐单位要对确定的遴选范围和遴选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质量。不接受个人申报。

3月25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市科协人才联络部,电子邮箱takxrcllb@ta.shandong.cn。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3份;《“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1份;个人成果、所获奖项等证明材料;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遴选发布。4上旬,在媒体平台面向公众发起线上投票,同时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10位“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10位“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提名奖。

对遴选出的“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和提名人选在泰安市科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撤销其获奖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公示期满无问题者,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联合颁发证书。

4.集中宣传。5月30日前后,由市委宣传部协调,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新媒体等集中展播,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声势,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5.深入学习。6月份,各单位要围绕“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宣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宣讲,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工作合力,组织好本领域本单位“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成效。

3.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要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

七、联系方式

泰安市科协人才联络部(市政大楼A区2011室)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6995936




附件:“泰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