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4年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4-7-31 8:37:30 6623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泰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安排,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科普阵地、设施、队伍建设,拓展和提升科普服务功能,丰富基层科普资源供给,推动科技志愿服务全域覆盖,助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现就实施2024年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科普社区(村)

推荐范围:面向社区(村)居民积极主动开展科普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社区(村)。

推荐条件:

1)社区(村)重视科普工作,有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有科普工作规划(1-2年)和年度计划;有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有专项科普工作经费;有完备科普活动档案材料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2)科普画廊(宣传栏)20延米以上,有符合社区实际和群众需求的科普挂图,科普挂图每年更换4次以上。

3)图书室图书2000册以上,其中科普类图书不少于40%

4)建设有社区(村)科普活动室(或广场);科普设施管理维护使用规范;相应公共服务区域有“科普中国”“科普山东”“泰山科普”等显著标识。

5)建设有稳定的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有自己的品牌科普活动,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50人以上。

6)每年累计开展科普讲座、报告、咨询、培训等活动10场次以上,“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普之春”等重大、专项科普活动期间,积极主动组织开展科普系列活动。

7)接受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县市区、功能区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2.科普教育基地

 推荐范围:命名有效期内的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推荐条件:

1)基地所在单位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表彰奖励范围。将科普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

2)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拥有一定数量的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的展品、设备、设施或者用于与观众互动的科普器材。

3)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普之春”等重大、专项活动致力于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4)具有完备的开放制度,保证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和受众人数。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20天;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50天。建在农村,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服务“三农”农业类基地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0天。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或免费参观政策

5)配有必要数量的、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建设有稳定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注册登记为“科普中国”信息员不少于50人

6)积极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利用新媒体等互联网数字化手段对基地及科普内容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展现。能够有效利用科普中国科普平台资源运用场馆大屏等科普设施对优秀科普内容进行展示传播。

7)对于部分科普基础设施、场所等条件较好,社会信誉度、影响力较高的基层单位,可以实行破格申报推荐,但须满足《泰安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要求。

8)接受市、县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市、县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3.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工作队(“三百三进”专家服务队)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群众(企业、中小学校、农村/社区)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驻泰高校、职业院校、市级学会、企业、基层)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工作队伍由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县市区科协等相关单位牵头成立的三百三进”专家服务队。

推荐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科普公益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2)组织机构健全,队伍人员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级科普志愿者20人以上)。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不少于20人

3长期在基层(企业、中小学校、农村/社区)开展科普讲座、培训、咨询、义诊等科普活动,活动场次不少于20场次在组织开展科普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城乡社区治理,提升中小学生、产业工人和农民群体的科学素质等方面成效显著、贡献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群众广泛赞誉。

4)接受市、县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市、县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4.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

推荐范围:技术服务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运行管理规范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且在年检有效期内(以注册登记证书为准),科技小院须为中国农技协认定单位(以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配有必要数量的、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建设有稳定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不少于30人

3)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一定的产业优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在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4)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普及推广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或新品种,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5)接受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县市区、功能区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5.科普主题广场(公园)

推荐范围:经县市区(功能区)科协认定,建设规范,公益服务,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科普宣传主题明确,具有相应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城镇公共场所(广场、公园等)。

推荐条件:

1)科普主题广场(公园)建设单位重视科普工作,有相应的建设规划、运行管理办法。有保障科普主题广场(公园)运营管护的专项经费。

2)用于科普宣传展示的公共区域不低于300㎡。建设有科普画廊(宣传栏)且不少于50延米,科普挂图每年更换4次以上。建设有室外科普展品设施,且不少于10

3申报主体单位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人数不少于50人

4)接受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市、县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二、申报程序

2024年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采取网上申报,请登录“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tskpw.gov.cn/,进入“泰安市科技工作者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申报。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申报账户,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表》,上传《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并提交。

(二)推荐。推荐单位按照授予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退回申报单位修改完善,确认无误后,向市科协提交。申报书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并依据申报书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审。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公示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要求请各单位于20248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推荐工作,待市科协审核通过后,再向市科协报送申报书推荐报告(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各1份。项目入围后签订协议书,拨付项目资金。

2.“科普中国”信息员。其注册登记情况,须在印证支撑材料中以人员名单、注册截图等形式予以体现。

3.项目完成时限。各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11月底前完成。

4.资金使用管理及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泰科协字〔2024〕36号)有关规定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出方向报县市区(功能区)科协审核同意后使用(市属单位报市科协科普部),并建立好“两本台账”(项目资金使用台账、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台账)。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品牌撬动优势,注重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抓手、建设科普设施、巩固科普阵地,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市科协将在综合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基础上,采取全面审核和重点抽查的办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全市通报验收结果。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要积极对接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做好县一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的配套奖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盛涛  杨岳霖 

联系电话:6991377

电子邮箱:takxkpb@ta.shandong.cn

申报系统技术客服联系人:王冉冉

联系电话:18005483350

 

附件:1.《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表》

          2.《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报告(模板)

          3.科普中国平台工作手册

 

 

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 7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