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市级学会,各级科普示范单位:
按照市科协《关于做好2022年“科普之春”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疫情防控中的宣传服务作用,持续做好2022年“科普之春”系列活动和疫情防控应急科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科普组织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今年的科普之春集中宣传活动不再举办,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各类科普传播渠道,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科普组织优势,在完成好既定各项科普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总结以往疫情防控应急科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为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权威、通俗易懂的优质科普服务产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社区村居、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加强防疫辅导、心理疏导和科学引导,进一步帮助公众科学防疫、健康生活。通过多种媒体及宣传平台积极发声,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信息。
2.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应急科普服务能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要进一步强化攻坚克难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结合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等工作实际,继续开展好以线上科普为主、线下科普为辅的疫情防控应急科普工作,自觉服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安排,分层分级实施好疫情防控应急科普各项工作,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汇聚精气神、弘扬真善美,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3.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科普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注重发现、培育在疫情防控应急科普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人物和优秀组织(团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科普总结工作,市科协将对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团队)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科普之春”系列活动暨疫情防控应急科普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人物、优秀组织(团队)事迹材料及相关图片资料,请按照市科协《关于做好2022年“科普之春”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于4月30日前一并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韩盛涛 李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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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