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走实走深,在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上实现新突破。根据《泰安市“科创中国”试点市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泰科协字〔2021〕18号)《2025年度泰安市“科创中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相关单位申报2025年度泰安市“科创中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现就2025年度泰安市“科创中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学术交流项目(项目编号:KCZGXM202501)
1.项目要求:
(1)根据我市重点产业链(集群)情况,鼓励支持开展国际、国家级、省级学术年会、专业学术论坛等高端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在学术交流基础上延伸出的科技成果展览展示会、创新大赛引进到我市举办;
(2)邀请全国学会等高层次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院士不少于1名;
(3)会议规模不得少于100人次。
2.申报对象:与全国(全省)学会有合作基础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及有关单位
(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共同体)(项目编号:KCZGXM202502)
1.项目要求:
(1)联盟(共同体)成立,要依托全国学会技术支撑,充分体现当地主导产业企事业科协及有关单位的发展需求和共同利益,有不少于10家主要企事业科协及有关单位共同成立。
(2)联盟(共同体)成立,要邀请全国学会高水平科技专家参与建设。其中,参与联盟(共同体)建设的全国学会专家不少于2名。
(3)联盟(共同体)成立要制定章程,召开成立大会,通过选举确立领导机构。
2.申报对象:与全国(全省)学会有合作基础的县市区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有关单位
(三)学会服务(工作)站(项目编号:KCZGXM202503)
1.项目要求:
(1)学会服务(工作)站成立,鼓励全国学会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共建、联建。
(2)学会服务(工作)站成立,要求召开成立大会,必须邀请不少于2名全国学会副秘书长及以上专家参会。
(3)学会服务(工作)站成立要有相关批复。
2.申报对象:与全国(全省)学会有合作基础的县市区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有关单位。
(四)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项目编号:KCZGXM202504)
1.项目要求:
(1)加强会地会企合作,针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及企事业科协及有关单位转型升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组织全国学会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调研论证、技术研讨,鼓励支持国际、国家级学术交流活动。
(2)活动必须邀请全国学会参与建设,全国学会专家累计不少于5人次。
(3)成功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技经济融合活动,累计受众不少于50人次。
2.申报对象:与全国(全省)学会有合作基础的县市区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有关单位。
(五)科技信息推广应用项目(项目编号:KCZGXM202505)
加快海外专利信息资源在我市推广应用,建立工作基础好、注册服务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服务站。每个县市区、各功能区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
1.项目要求:开展科技信息推广应用培训会3场次以上;一对一服务企业5家以上;新增典型案例3家以上;新增注册企业20家以上;累计培训企业技术人员100人以上且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升。
2.申报对象:各县市区科协、各功能区作为项目申报单位,由辖区内有关科技类学会组织(优先支持)、企事业科协及有关单位作为项目协办单位。
(六)其他项目
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二、申报要求
1.KCZGXM202501-04项目要求必须有全国学会参与,重点支持有院士(含外籍院士)参加的项目。
2.去年承担试点市建设项目没有按项目任务书完成的单位不允许申报。
3.各申报单位可按项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同一单位只允许申报1项,经费预算应符合有关规定。
4.各县市区科协、功能区负责对所属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5.纸质版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封面和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将word电子版按照项目编号分别报送至相应地址及邮箱(见联系方式),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采取先立项后支持的方式进行。
学术交流项目、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共同体)、学会服务(工作)站、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实行A、B类项目管理。经申报、评审、公示后,对入围项目分别给与部分经费支持;待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绩效评审,评选出A类、B类项目,A类项目给与其他部分经费支持,B类项目不再给经费支持。
科技信息推广应用项目经申报、评审、公示,入围项目给与一次性支持经费。
(二)项目须在泰安市内实施或产业化,项目支持经费须在泰安市内支出使用,同一年度对财政类似或相近项目只支持1次,对财政性资金已扶持项目不重复进行支持。
(三)项目申报书报送后,开展项目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在市科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资金等方面支持。
(四)获准资助的项目,须与市科协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获准资助的项目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条款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进度计划。
(六)项目须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
(七)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绩效评审,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估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收回扶持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的项目申请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 KCZGXM202501-04
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区2021房间
联 系 人:尚敏敏
联系电话:05386992757 16680917020
(二)项目编号 KCZGXM202505
联系地址:泰安市传媒大厦南楼0903
联 系 人:李金莹
联系电话:05388210782 19105381994
联系邮箱:taskjcxfwzx@ta.shandong.cn
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