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各高校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社会主义科学文化繁荣兴盛,进一步加大基层科普资源供给支撑,推动科技志愿服务全域覆盖,不断完善我市科普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2年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科普示范社区(村)
推荐范围:面向社区(村)居民积极主动开展科普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社区(村)。
推荐条件:
(1)社区(村)重视科普工作,有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有科普工作规划(1-2年)和年度计划;有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不少于10人;有专项科普工作经费;有科普活动档案材料。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2)科普画廊(宣传栏)20延米以上,有符合社区实际和群众需求的科普挂图,科普挂图每年更换4次以上。
(3)图书室图书2000册以上,其中科普类图书不少于40%。
(4)建设有社区(村)科普e站或社区(村)科普活动室;科普设施管理维护使用规范;相应公共服务区域有“科普中国”、“科普山东”、“泰山科普”等显著标识。
(5)科普志愿者人数30人以上,有自己的品牌科普活动,志愿者均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6)每年累计开展科普讲座、报告、咨询、培训等活动10场次以上,“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之春”等重大、专项科普活动期间,积极主动组织开展科普系列活动。
(7)接受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县市区、功能区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2.科普教育基地
推荐范围:已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
推荐条件:
1)基地所在单位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表彰奖励范围。
2)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拥有一定数量的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有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的展品、设备、设施或者用于与观众互动的科普器材。
3)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科普工作者或志愿者,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不少于10人;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科技志愿者不少于20人。将科普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
4)具有完备的开放制度,保证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和受众人数。场馆和社会公共场所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20天;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设施类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50天。建在农村,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服务“三农”农业类基地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0天。
5)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或免费参观政策。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之春”等重大、专项活动。
6)积极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对基地及其科普展示内容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展现,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微展览、微课堂、微访谈、微视频等传播方式,增强互动性,提升参与度和影响力。探索在基地建设科普e站,利用“科普中国”科普平台,建设有集科普内容展播展示、互动交流体验为一体的科普e站的基地优先考虑。
(7)对于部分科普基础设施、场所等条件较好,社会信誉度、影响力较高的基层单位,可以实行破格申报推荐,但须满足《泰安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要求。
(8)接受市、县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市、县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3.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工作队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群众(农村或社区)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级学会、科研院所、基层)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工作队伍。
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科普公益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组织机构健全,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人员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其中:专(兼)职科普志愿者骨干5人以上,中级职称以上专业级科普志愿者20人以上)。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不少于10人;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科技志愿者不少于30人。
(5)在基层(乡村、社区)开展科普工作连续1年以上,广泛开展科普讲座、报告、咨询、义诊等科普活动30场次以上,在组织开展科普工作、提高乡村、社区群众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贡献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群众广泛赞誉。
(6)接受市、县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市、县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4.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及农技协联合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200户以上,普及推广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或新品种,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年均纯收入。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注册登记“科普中国”信息员不少于10人;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科技志愿者不少于20人。
(6)接受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县市区、功能区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5.科普主题广场(公园)
推荐范围:经县市区科协认定,建设规范,公益服务,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科普宣传主题明确,具有相应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城镇公共场所(广场、公园等)。
推荐条件:
(1)科普主题广场(公园)建设单位重视科普工作,有相应的建设规划、运行管理办法。
(2)有保障科普主题广场(公园)运营管护的专项经费。
(3)用于科普宣传展示的公共区域不低于300㎡。
(4)建设有科普画廊(宣传栏)且不少于50延米,科普挂图每年更换4次以上。
(5)建设有室外科普展品设施,且不少于10件。
(6)接受市、县科协的业务指导。能够承担并完成市、县科协部署的科普工作任务,每年按时向市、县科协报送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
二、申报程序
2022年泰安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采取网上申报,请登录“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tskpw.gov.cn/)“泰安市科技工作者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申报。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申报账户,按照《通知》要求填报,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并提交。
(二)推荐。推荐单位按照授予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退回申报单位修改完善,确认无误后,向市科协提交。
(三)评审。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公布。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时限。请各申报、推荐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推荐工作,待市科协审核通过后,再向市科协报送汇总推荐函、申报书(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各1份。项目入围后签订协议书,拨付项目资金。
2.“科普中国”信息员和科技志愿者“两支队伍”建设。其注册登记情况,须在印证支撑材料中以相应截图形式予以体现。
3.项目完成时限。各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4.资金使用管理。
①资金支出范围。项目单位在项目资金使用上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普示范社区(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区(村)科普e站、科普馆、科普画廊(宣传栏)等设施的建设,及针对社区(村)居民的科普讲座、科技培训等;科普教育基地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科普e站等科普信息化建设和科普宣传;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工作队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科普讲座、科技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活动等支出;农技协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乡村科普e站、科普书屋等科普设施建设,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科技服务等;科普主题广场(公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室外科普展品、科普画廊(宣传栏)等科普设施建设,及科普挂图更新、科普展品维护等。
②监管验收。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方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报县市区、功能区科协审核同意后使用(市属单位报市科协科普部),并建立项目资金台账;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品牌撬动优势,注重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抓手、建设科普设施、巩固科普阵地,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市科协将在综合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基础上,采取全面审核和重点抽查的办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全市通报验收结果。各县市区、功能区科协要积极对接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做好县一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的配套奖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盛涛 李 岩
联系电话:6991377
电子邮箱:takxkpb@ta.shandong.cn
申报系统技术客服联系人:王冉冉;联系电话:18005483350
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30日